桃園縣南崁高中塑膠袋回收實施辦法
一、 依據:環保署推動廢塑膠袋回收計畫。
二、 目的:
1、 推動資源回收再利用之回收工作與觀念。
2、 提升塑膠袋再使用與環境保護之積極效益。
三、 實施辦法:
1、 各班自製長寬合宜之回收箱,並全校班級參加回收箱造型競賽。
2、 塑膠袋需乾淨無油漬及水漬,並折疊整齊投入回收箱。
3、 每個月5日衛生股長會議時回報回收量,並將塑膠袋回收至資源回收室。
4、 四月環境教育週舉辦塑膠袋製作拉拉彩球競賽,實施辦法另行訂定頒佈。
四、 獎懲:
1、 回收箱造型競賽前三名與每月回收量取前三名頒發班級獎狀,於每月十日頒發月回收量前三名。
2、 整學期回收量總冠軍之班級頒發錦旗、全班嘉獎乙支與獎金1,500元(獎金由資源回收金項下支應,為優質化校內配合款部份)。
3、 未製作回收箱之班級全班記警告乙支。
4、 回收量每月未達20只、整學期末達60只塑膠袋之班級,期間經宣導改進未果,期未全班得記警告乙支。
五、 附則:
因三年級畢業在即,若得總冠軍不頒發錦旗,只給予嘉獎和獎金;若總回收量未達60只不記警告,畢業前施實愛校服務乙次。
六、 本辦法經呈請校長核准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修正時亦同。
衛生組: 學務主任: 會計主任: 校長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