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0學年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讀書心得寫作比賽實施計畫
壹、實施依據:教育部高中高職圖書館輔導團年度工作計畫。
貳、實施目的:
一、提倡並鼓勵學生進行閱讀分享活動,並創造閱讀活動更高的附加價值。
二、建立中學生網路閱讀分享,打破校園空間界限,創造網路新社區。
三、累積學生因應大學多元入學方案之實力與成果。
參、辦理單位:
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中部辦公室
二、執行單位:高中高職圖書館輔導團
三、承辦學校:國立暨大附中、國立臺南女中、私立長榮中學
四、協辦學校:國立基隆女中、臺北市立華江高中、國立林口高中、
國立宜蘭高中、國立陽明高中、國立竹東高中、
國立苑裡高中、私立大明高中、國立員林農工、
南投縣立旭光高中、國立虎尾高中、國立斗六家商、
國立嘉義女中、私立長榮中學、市立高雄女中、國立岡山高中、
國立潮州高中、國立臺東女中、國立花蓮女中。
肆、實施對象: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。
伍、投稿時間:第一學期:8月10日至10月31日中午12點
第二學期:2月1日至3月15日中午12點
陸、成績公告:第一學期:12月5日;第二學期:4月19日。
成績公告於中學生網站http://www.shs.edu.tw,點選「作品查詢」,若分區召
集學校尚未完成評審工作,該分區得獎公告日期順延。
柒、參賽學生注意事項:
1、首次投稿學生請先加入中學生網站會員註冊,學校登入密碼請洽各校負責人員,
依規定填寫正確資料,完成登錄會員註冊程序,若未收到回訊、忘記帳號、密碼
等參賽相關問題,煩請直接聯繫該校圖書館主任或相關處室負責人員,各校依其
網站管理權限,協助參賽學生進行處理相關事項。基於任務分工原則,分區及全
國召集單位不直接回覆參賽學生的問題。
2、每位學生每學期僅能投稿一篇作品,每篇作品需為單一作者,不接受聯名投稿。
3、參賽作品限未曾出版、發表或獲獎,並不得抄襲、模仿、改編、譯自外文或頂用
他人名義參賽,如有上述情形,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。因侵犯他人著作權
或智慧財產權而涉訟,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責任。
4、務請儘早完成投稿,若因網路問題,喪失比賽機會,參賽學生須自行負責。
5、投稿參賽步驟:
步驟一、 上傳作品:連結中學生網站首頁,點選左邊「上傳我的作品」,開 始上
傳作品。
步驟二、 投稿參賽:作品上傳成功後,點選該篇作品的「」圖 示
進入選擇參賽梯次畫面,完成投稿。
6、讀書心得作品於投稿完成後、競賽截止之前,可進行刪除或修改文章重新投稿作業。
7、參賽學生資料需正確,以避免收到不正確的獎狀。獎狀請妥善保存,除因主辦單位印
製錯誤,可寄回訂正補發外,獎狀不予補發。若因誤植年級,照成評審不公,則獎狀
予以取消。
捌、參賽學校注意事項:
1、參賽學校有相關問題需要協助處理,請直接向分區召集學校反應,由分區召集學校負
責回覆或代向全國召集單位反應。
2、參賽學生投稿後若無「」(參加比賽)圖示時,請先確認該分區是否已
開放投稿,「未開放」時無法參賽,故不會出現「參加比賽」圖示。請通知分區召集
學校協助處理。
3、各校參賽篇數量為各校核定班級數量的兩倍(含進修學校,不含國中部),參賽學校
可於參賽開始後,先行至中學生網站處理需校正或刪除投稿作品的動作,並於截稿後
10日內,透過校內篩選機制自行控管參賽數量。如果參賽學校未完成刪除超出之篇數
系統會在截稿後第11日自動刪除投稿時間較後之作品。
4、請參賽學校先行校對更正各校參賽者資料,以避免產生獎狀不正確的困擾。
5、請參賽學校依評審時程主動留意網站評審作業專區,檢視參賽學校是否為評審學校,
並依評審時程完成評審(含初審、重審)工作,建議參賽學校與評審學校多多利用
Google平臺搜尋抄襲作品。
6、參賽學校無法配合參與評審工作,則該校學生作品將不列入評審。
7、參賽學校於召集學校公布成績後,可至中學生網站點選「作品查詢」得知各校得獎作品。
8、參賽學校於成績公布後約三周,可收到得獎作品獎狀,若有評審學校尚未完成評審工作
獎狀印製分發日期順延。
9、參賽學校主任基本資料若有變更或有人事異動,請在中學生網站修正並通知分區召集學
校,並將工作列入移交。
10、請參賽學校轉知各參賽學校學生參賽相關事項。
玖、分區召集學校注意事項:
1、請於投稿時間視各區競賽狀況,進行競賽管理專區開啟或關閉競賽管理作業。
2、請各分區召集學校依排定時間,分配設定各區評審學校,每篇作品由兩個學校共同評審。
3、請各分區召集學校與各區參賽學校共同訂定評分原則,得獎比率設定50%--60%%uFF0C各分區
評比分為特優、優等、甲等三種等第,若得獎比率高於設定範圍,全國召集學校得視情況
予以刪減,若有分區召集學校尚未完成評審工作,獎狀印製分發日期順延。
4、投稿、截稿、初審、重審(若2校評分差距3分以上)、複審、名次公佈、獎狀
印製分發時程:
任務時程 |
投稿開始 |
投稿截止 |
參賽學校自行篩選參賽作品 |
系統刪除各校超出參賽篇數 |
分區召集學校分配設定評審學校 |
評審學校初審 |
合審學校重審 |
分區召集學校複審 |
公佈名次 |
分發獎狀 |
第一學期 |
8月10日 |
10月31日中午 |
11月1-10日 |
11月11日 |
11月12-15日 |
11月16-25日 |
11月26-28日 |
11月29日-12月4日 |
12月5日 |
12月25日 |
第二學期 |
2月1日 |
3月15日中午 |
3月16-25日 |
3月26日 |
3月27-30日 |
3月31日-4月9日 |
4月13-18日 |
4月13-18日 |
4月19日 |
5月9日 |
5、各分區召集學校主任基本資料若有變更或人事異動,請在中學生網站修正並通知全國
召集學校,並將工作列入移交。
6、各分區召集學校若有異動,請主動通知主辦學校新召集學校名稱,圖書館主任姓名及
其電子信箱與連絡電話,並將工作移交給新的召集學校。
7、請分區召集學校轉知各區參賽學校參賽相關事項。
拾、實施方式:
一、比賽地點:所有參賽作品投稿於中學生網站,投稿方式請見「 中學生網站投稿參賽程序」
中學生網站網址:http://www.shs.edu.tw。
二、閱讀書目:可自由選擇圖書閱讀,或點選中學生網站首頁左方導覽列之閱讀書目專區
請留意選讀「閱讀心得推薦書單」參賽且得獎之加碼獎勵。
詳見網站:http://www.books.com.tw/activity/college/act_web/index.htm
三、比賽程序:請各校依所屬分區完成投稿參賽,各梯次競賽截稿後,由各分區召集
學校統籌辦理評審工作與公佈評審結果。
四、寫作格式:參賽作品依規定格式撰寫,詳見中學生網站讀書心得專區
「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讀心得寫作比賽參賽文章規格說明及範例 」。
五、敘獎:比賽依年級評分,得獎比率設定為50%--60%%uFF0C評審評比分為特優(第一名)、
優等(第二名)、甲等(第三名)三種等第,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乙張,以資鼓勵。
六、著作權宣告
1、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權,歸教育部所有,主辦單位並擁有結集成冊或運用於其他教育
目的之權利,不再個別通知著作人,亦不支付任何稿費。
2、參賽作品若涉及抄襲行為,經檢舉查證屬實,除將該作品自網站移除與收回獎狀,另
將通知學校議處,並永久停權。
拾壹、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讀書心得寫作比賽召集單位與負責業務
編號 |
區名 |
全國高中職讀書心得辦理參賽梯次/業務 |
召集/負責單位 |
承辦人員 |
1 |
基隆區 |
100學年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|
國立基隆女中 |
楊亞玲主任 |
2 |
臺北區 |
100學年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|
市立華江高中 |
朱玉齡主任 |
3 |
新北區 |
100學年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|
國立林口高中 |
許自佑主任 |
4 |
宜蘭區 |
100學年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|
國立宜蘭高中 |
鄭景元主任 |
5 |
桃園區 |
100學年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|
國立陽明高中 |
張麗玲主任 |
6 |
新竹區 |
100學年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|
國立竹東高中 |
羅婉王民主任 |
7 |
苗栗區 |
100學年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|
國立苑裡高中 |
黃瑞秋主任 |
8 |
臺中區 |
100學年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|
私立大明高中 |
黃鈺婷組長 |
9 |
彰化區 |
100學年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|
國立員林農工 |
王仁正主任 |
10 |
南投區 |
100學年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|
縣立旭光高中 |
林敏雄主任 |
11 |
雲林區 |
10010梯次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|
國立虎尾高中 |
康萬木主任 |
10103梯次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|
國立斗六家商 |
涂泰源主任 |
||
12 |
嘉義區 |
100學年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|
國立嘉義女中 |
鍾啟超主任 |
13 |
臺南區 |
100學年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|
私立長榮高中 |
康文貞主任 |
14 |
高雄區 |
100學年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|
市立高雄女中 |
王皆富主任 |
15 |
高二區 |
100學年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|
國立岡山高中 |
吳國貞主任 |
16 |
屏東區 |
100學年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|
國立潮州高中 |
林異文主任 |
17 |
臺東區 |
100學年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|
國立臺東女中 |
張玲玲主任 |
18 |
花蓮區 |
100學年分區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|
國立花蓮女中 |
程 膺主任 |
19 |
全國 |
中學生網站維護與註冊參賽相關事宜 |
博客來書店 |
林宜璇小姐 |
20 |
全國 |
高中讀書心得比賽評審召集相關事宜 |
私立長榮中學 |
康文貞主任 |
21 |
全國 |
高中讀書心得作品抄襲檢舉相關事宜 |
國立臺南女中 |
劉文明主任 |
22 |
全國 |
高中讀書心得獎狀經費統整相關事宜 |
國立暨大附中 |
涂進萬主任 |
拾貳、本實施計畫經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核定後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