~本表單每學期皆須重新申請一次,每學期期末會公布受理時間~
為避免食材浪費,經午餐推行委員會決議-
自113學年度第二學期起,不再有期初午餐自理補申請,請各位留意申請時間,逾期不受理,謝謝。
(一) 113下之午餐自理補申請期限113.12.16至113.1.10(五)放學前截止。
請於期限內完成申請, 逾期不受理!
(二) 特別注意! 為配合國教署推動午餐營養教育,
全體同學除家長能協助帶便當及有特殊身體狀況者(須附診斷證明),才能辦理申請。
(三) 欲申請午餐自理的同學,請詳閱蒸飯箱使用須知。
表單下載: 113下午餐自理單 、 蒸飯箱使用須知、蒸飯箱位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