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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餐相關申請表 / 5、公假退費申請單(請假日一週前辦理)

(一) 申請時間:  請假日一週前 (不包含請假日當日)

 

(二) 填妥公假退費申請單,檢附證明(如: 已完成承核之公文、賽程表等),方可交由午餐秘書辦理。

 

(三) 受理對象 : 自費參加午餐者。

      若未繳交餐費者,會於繳交完畢後,期末統一辦理退費。

 

申請表單: 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公假退費申請單  (113.9.5更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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