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學因應COVID-19第十二次防疫會議記錄
開會時間:111年2月14日(一) 12時45 分
開會地點:3樓會議室
主持人:陳校長家祥 記錄:蘇軒緯
出席人員:詳簽到簿
壹、主席致詞:
貳、工作報告:
根據桃園市教育局訂定「各級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整備情形檢核表」內容,本校召開第十二次校園防疫小組會議,內容討論如下。
叁、提案討論:
案由一:依據教育部2/10來文(桃教體字第1110010375號)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於111年2月09日公告之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如附件一,提請討論。
說明:
一、 因應111年2月09日教育部公告之管理指引,請各處室針對開學前防疫整備及開學後防疫措施之落實情形規劃,查檢內容已臚列各處室須查檢之事項,請委員們共同檢視,提請討論。
二、 本次檢核表主要新增內容
1. 掌握校內教職員工 COVID-19 疫苗第一劑、第二劑及第三劑接種情形,並掌握學生及教職員工出缺席名單。學校工作人員未完整接種2劑疫苗或接種1、2劑疫苗未滿14日者,首次服務前請提供3日內PCR陰性證明,後續每周1次自費快篩或PCR檢驗,直至完整接種疫苗滿14日止。
2. 學校務必安排適當動線、空間及人力協助學生及教職員工於進入班級前運用耳(額)溫槍或熱顯像儀量測體溫及以酒精消毒手部。倘有發燒(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:耳溫≧38℃,倘額溫≧37.5℃者,須以耳溫再確認)或患病疑慮者須戴上口罩,並安置於單獨空間或與他人間隔1公尺以上的地方,維持空間通風,由學校人員照顧,並儘速就醫。
3. 2月底前暫停或延後辦理畢業旅行、校外教學、戶外教育及隔宿露營等活動,相關活動因疫情所致暫停執行契約、延後或取消而造成採購契約標案問題,請依本局110年5月12日桃教小字第1100042553號函示辦理。
4. 開學後辦理開學典禮、週會或迎新活動等,仍應採線上方式辦理為原則,如必須採實體辦理者,請務必維持室內1.5公尺及室外1公尺社交距離,並落實人員管制及全程配戴口罩。
5. 落實營養午餐衛生安全管理及防疫措施,用餐期間,應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,並一律使用防疫「隔板」,用餐期間不得併桌共餐並禁止交談,用餐完畢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。
6. 開學後倘有家長及訪客需進出校園時,務必配合配戴口罩、落實實名制、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措施。
請委員們共同檢視新學年的防疫事項表格如下
1. 「各級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整備情形檢核表」(1110209更新版) (附件一)
決議:
一、請同仁儘早完成第三劑疫苗的接種。
二、請各處室協助填報附件一的表1和表2,包含外聘員工,最後統整給人事主任上傳。
三、疫情期間,請所有師生做好防疫工作,目前規定是校內一人確診,全校停止到校上課14天,但停課不停學,課程方面採線上教學,提醒大家做好線上教學的準備。
四、目前校內家長或訪客依照規定,入校須出示黃卡已接種二劑的紀錄。
肆、臨時動議
蘇俊隆老師:有關檢核表3-1內文提到「家庭聯絡簿」,但高中沒有家庭聯絡簿,所以建議刪除。另外,請問4-4「學校應建立弱勢學生(含低收入、中低收入戶及清寒學生)、多子家庭載具不足之名冊,於停課時,優先、依序借用載具」是否學校能給時間讓老師去處理?
校長回覆行動載具部分,設備組這裡應該有供弱勢學生充足的載具讓學生借用,學生在使用上應該沒有問題。
教務主任回覆針對這個部分,教務處這裡是以低收入戶學生優先借用,還有家庭變故等,會給申請單,再請他們確認簽收、借用。
校長回覆以教務處原則:以低收入戶、中低收戶入、家庭突遭變故這順序來做處理。
伍、散會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