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平安保險申請辦法
ㄧ、每位同學註冊時,都已繳交學生平安保險費。
二、不給付內容:
1.掛號費用、診斷書費用、救護車費用、指定醫師費用。
2.自費額在500元以內。
3.故意自故意自殺行為
三、特殊情況補助:
1.牙齒相關治療,限意外事故。
2.門診5000為上限,住院期間5萬為上限 。
四、如何申請呢?請攜帶以下資料:
1、診斷書。(需要正本)
2、收據。(正本或影印本) *影印本則須加蓋醫院診所關防章
3、戶口名簿影印本
4、父親或母親銀行或郵局帳號(存摺封面影本一份,以便理賠金匯入)
5、申請書(保健室索取或學校網站下載)
※ 請向健康中心提出申請,統一轉交國泰人壽做理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