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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各組相關規定 / 桃園縣立南崁高級中學語言教室管理規定

桃園縣立南崁高級中學語言教室管理規定

101年2月20日行政會議通過

一、為提升語言教室之管理及使用效能,特制訂此要點。

二、教師使用注意事項:

1.如需使用本教室,由任課教師向設備組提出申請,並填寫使用登記表。

2.使用完畢後請確實檢查所有設備器材之電源是否關閉,門窗上鎖,鑰匙歸還設備組並登記。

3.授課教師應負起學生使用注意事項之管理。

三、學生使用注意事項:

1.學生進入語言教室,務必嚴格遵守使用規則,保持室內整潔及肅靜,嚴禁在室內追逐、嬉鬧。

2.上課時間學生應按照排定位置就坐(依座號順序),不可任意調換,所使用設備器材應負責維護,如有遺失、破壞、毀損情況,由原座位學生負責賠償。

3.為維護教室設備及清潔,嚴禁攜帶飲料及食物進入。

4.如發現視聽系統有故障損壞時,請立即通知授課教師,並將故障情形通知設備組,不可自行拆卸處理。

5.下課後個人應依正常程序關機,並協助教師關閉門窗及電源。

四、設備的使用與維護:

1.使用時應愛惜器材設備,若有損壞請立即通知設備組申請維修。

2.定期維護:由使用教師視需要向設備組提出維護申請,再由設備組延請專業人員維護。

五、環境清潔:

    每節下課由全體同學自行清除周圍之垃圾,並請衛生股長做最後檢查。

六、本規定經行政會議通過,並陳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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