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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項規定及要點 / 軟硬體設施維護 / 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要點

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等學校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要點

壹、依據

 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。

貳、目的

妥善維護電梯之正常使用,藉由自動檢查之實施,有效管理電梯之操作,避免發生不當使用,造成人員、財產之損害。

參、管理方式

(一)委由專業保養廠商專責負責定期(每月一次)檢查保養,以維功能正常。

(二)投保電梯因故障或意外所致乘客損害險。

(三)定期換發電梯使用許可執照。

每月定期檢查:

由承商依合約附表所列檢查項目,每月實施檢查,並將檢查結果填入定期檢查紀錄表內,送請單位主管簽核後,陳請校長核閱,紀錄保存三年。

實施每月定期檢查時,發現重大異常或損壞,應立即停機,採取緊急修復,並報告單位主管。

 肆、附則

一、   本辦法如有未規定事項,適用相關法令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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